如學生成功完成其課程,以及達到大學平均績點及住宿式書院之要求,經大學教務委員會審批其畢業資格後,學生將獲頒授學位。

畢業證書只會簽發一次,重新印製之申請將不被接納。學生應小心保管其畢業證書。

<圖文包>

畢業證書簽發流程
(學士學位)

  1. 當收到註冊處發出有關領取畢業證書的電郵/短訊通知後,畢業生可於辦公時間內攜同身分證明文件親臨註冊處領取畢業證書。
  2. 為確保相關領取畢業證書的手續能夠順利進行,註冊處會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畢業生必須確定於下列部門没有任何未償還的款項或其他項目。
    部門 項目 查詢電話
    大學圖書館 確定是否有任何未償還的書籍。 (853) 8822 8160/ 8170

    lib_suggestion@um.edu.mo

    所屬的住宿式書院(RC) 確定已完成書院遷離手續。

    rc.enquiry@um.edu.mo

    出納處 確定是否有任何未繳之費用。 (853) 8822 8349

    fo@um.edu.mo

  3. 如畢業生於領取畢業證書時仍有任何未償還款項/項目,即離校手續未能完成,畢業生須到相關部門繳還有關款項/項目,才可獲發畢業證書。
  4. 如畢業生未能親身領取畢業證書,可授權他人代領。被授權人須遞交由畢業生簽署之授權書(REG/Form/075 )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5. 如學生欠付大學任何款項,或未能履行對澳門大學的一切義務,澳門大學將有權拒絕對其頒授學位。

澳門大學畢業證書認證系統 (https://isw.um.edu.mo/versi) 現已開放使用。此系統適用於自2018年6月6日起由本校頒發的高等教育課程畢業證書,且有關畢業生已簽署授權書同意本校將其畢業資料存於此系統供第三方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