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澳门大学有权取消申请人之报名、录取、奖学金、注册及就读资格,如申请人:
    • 填报不实资料;或
    • 递交伪造学历或其他证明文件;或
    • 入学过程中有任何不实行为。
  2. 申请人同时须承担上述行为可能引起之一切责任。
  3. 被取消资格者,其已递交之文件及缴交之费用将不予退还。
  4. 本校有权拒绝曾向本校提供不实或虚假资料之入学申请。
  5. 澳门大学之注册学生不得同时在其他高等教育课程注册及选科,其中包括澳门大学所开办的课程。如有此等事件发生,学生必须向有关教育机构如实申报,而澳门大学亦有权终止该生之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