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考生須在報名前認真閱讀以下內容,避免在不知悉相關規定情況下造成無法考試或考試成績無效情況的出現:

  • 參加英語四級(CET4)和英語六級(CET6)考試的考生必須為在校生,且必須在所在學校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參加英語六級(CET6)考生英語四級(CET4)成績須在425分以上(含425分),不符合以上規定違規報名者,考試成績將無效。
  • 報名時須向報名點提供真實身份證件資料,參加英語六級(CET6)還需提供英語四級(CET4)成績資料,配合報名完成工作。
  • 考試前約兩星期,考生須自行從網上下載准考證,並於考試當天攜帶此證應考。准考證號碼於考試結束後將用作查詢網上成績 。
  • 英語四級(CET4)考試在上午舉行而英語六級(CET6)考試則在下午舉行,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種類 考試時間
上午 英語四級考試(CET4) 09:00-11:20
下午 英語六級考試(CET6) 15:00-17:25
  • 考試當天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入場,考試開始後,遲到考生禁止入場。入場時必須主動出示准考證、學生證及有效身份證件 (須為實體版證件,與報名時提供的證件一致;若證件遺失或更換中,必須出示相關機構發出的證明文件),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核驗,並按要求在考場座位表上簽名。若考生未能出示上述任一證明文件,考試機構有權不予考生參加考試。
  • 考生須攜帶HB-2B鉛筆(塗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橡皮等文具。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行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違規物品不得攜帶入場,一經發現,將按違規處理,成績無效。
  • 考生須明確自己所在的考點及考場,避免去錯考場,因考生個人原因耽誤考試時間不予順延。入場後,要對號入座,將本人准考證以及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
  • 答題前應認真閱讀試題冊正面的"敬告考生"內容,按要求填寫答題卡中的姓名、准考證號等欄目。凡答題卡中該欄目漏填塗、錯填塗或字跡不清、無法辯認的,成績無效。英語四級(CET4)和英語六級(CET6)還需將試題冊背面條碼粘貼條粘貼至答題卡1上規定位置,錯貼、漏貼、損毀條碼粘貼條將按違規處理,成績無效。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試結束前禁止提前退場。
  • 必須嚴格按要求作答題目。書寫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跡簽字筆作答,填塗信息點時須使用HB-2B鉛筆在答題卡上相應位置填塗,修改時須用橡皮擦淨。只能在規定考生作答的位置書寫或填塗信息點。不按規定要求填塗和作答的,一律無效。考生不能撕毀、污損試題冊及答題卡。
  • 英語四級(CET4)和英語六級(CET6)須在規定時間內依次完成作文、聽力、閱讀、翻譯各部分考試,作答作文期間不得翻閱該試題冊。聽力錄音播放完畢後,請立即停止作答,監考員將立即回收答題卡1,得到監考員指令後方可繼續作答。作文題內容印在試題冊背面,作文題及其他主觀題必須用黑色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區域內作答,選擇題均為單選題,錯選、不選或多選將不得分。
  • 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錄,誠信應考,拒絕作弊行為,考場內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保持良好考試秩序。實施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將按違規處理取消成績,對擾亂考場秩序,參與作弊團夥、恐嚇、威脅考試工作人員的將移交治安警察局追究其責任。
  • 考試結束時,要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必須交卷,不准攜帶試卷、答題卡離開考場。
  • 對參加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出現違規作弊行為的考生,由考試機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違規行為的認定,由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成績處理。同時,本校亦會按照澳門法律、《澳門大學學生紀律規章》及相關校規對違規考生進行處理及處分(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