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以培養本地各方面尖子人才為己任,於錄取本地優秀學生時除以「入學考試」分數作為主要的基準外,對具有其他專才及條件的入學考試考生制定了「特別招生計劃」(特招),合資格之申請人可於其「入學考試」科目分數上獲加額外20至50分,計劃詳情如下:

1. 資格分類

1.1 學術類別(科普範疇)

申請人如獲得以下任何一項獎項:

獎項類別 獲得獎項時間
a. 全國中小學信息技術創新與實踐活動澳門區選拔賽高中組冠亞季軍 高中最後三年內
b. 澳門青少年綜合機械人科普活動選拔大賽獲獎
c. 全澳青少年創新挑戰賽或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個人/集體競賽項目獲獎
d. 潛能拓展創新菁英賽或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選拔活動獲獎
e.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獲獎
f. 澳門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學生個人獎
g. 中學物理競賽高級組個人獎
h. 校際數學比賽高中組個人獎
i. 通訊博物館電子裝置製作比賽高中組獲獎
j. 澳門中學生趣味科學比賽高中組獲獎
k. 澳電太陽能模型車比賽高中組獲獎
l. 中銀科創菁英挑戰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1.2 學術類別(人文範疇)

申請人如獲得以下任何一項獎項:

獎項類別 獲得獎項時間
a. 中學校際辯論比賽最佳辯論員(準決賽/決賽) 高中最後三年內
b. 中學校際戲劇比賽個人獎項
c. 全澳學生朗誦比賽高中組獨誦特優獎
d. 滙業盃常識問題比賽高級組冠亞季軍及最佳口才獎
e. 澳門青少年外交知識競賽冠亞季軍
f. 全澳英語演講大賽高中組冠軍及亞軍
1.3 體育類別

申請人如獲得以下任何一項體育比賽獎項/資格:

獎項類別 獲得獎項/資格時間
a. 澳門區代表/澳門學界代表 高中最後三年內
b. 澳門學界賽前三名
c. 體育聯會賽事(如世界錦標賽、世界盃、亞洲錦標賽、亞洲盃、全國錦標賽及三地或以上的地區性賽等)前三名
d. 國家級及以上的綜合運動會賽事(如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葡語系運動會、東亞青年運動會、全國運動會、青少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青年運動會、全國城市運動會、亞洲室內暨武藝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等)前三名
e. 其他國際賽事前三名
註:上述c-e項目之邀請賽、選拔賽、測驗賽、表演賽等不適用於特別招生計劃。
1.4 音樂類別

具有音樂類(只限樂器)特長生須提交有關獎項及證書,以及附上約5分鐘個人樂器表演影片。獎項及資格類別可分為:

獎項/資格類別 獲得獎項/資格時間
a. 獲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考試第五級或以上“pass/merit/distinction”證書 無限制
b. 獲英國倫敦音樂學院考試第五級或以上“pass/merit/distinction”證書
c. 獲中國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水平等級術科考試第六級或以上證書
d. 曾參加國際性/地區性音樂表演或比賽之證明 高中最後三年內
e. 曾參加由澳門文化局、澳門管弦協會或其他任何官方團體舉辦之國際性/地區性音樂表演或比賽之證明
1.5 全人發展類別

申請人如獲得以下任何一項獎項及資格:

獎項/資格類別 獲得獎項/資格時間
a. 曾參加本校舉辦之夏令營活動 高中最後三年內
b. 曾參加本校舉辦之葡語暑期課程
c. 澳門青年義工獎勵計劃獲得白金獎/金獎/銀獎/銅獎
d. 如申請人擁有其他特別才能或傑出貢獻(如擔任學生社團幹部成員、學生會成員、澳門少年合唱團成員等)而可提供有關證明者亦可提交申請,其資格及評分將由本校特別招生計劃評審委員會審議
e. 獲“北京舞蹈學院中國舞等級考試”第七級或以上證書 無限制
f. 獲“英國皇家舞蹈學院考試”第五級或以上證書
g. 獲“澳洲聯邦舞蹈教師協會考試”第六級或以上證書

2. 報名資格及程序

2.1 參加本計劃之申請人必須現正於本澳就讀中六/高中三年級/十二年級及參加本年度本校入學考試,且於入學考試報名期內2024年1月3日至17日完成報名手續。申請人可先瀏覽「入學考試特別招生計劃報名指南」以了解報名流程。
2.2 申請人必須另行登入「入學考試特別招生計劃網報系統」(https://reg.um.edu.mo/)內填妥報名表格並上載有關獎項或資格之證書/證明/表演影片(影片上載部分只適用於音樂類申請人)於報名系統內,提交日期為2024年1月15日至31日。整個報名手續可於網報系統完成而無需另外提交報名文件至本校註冊處。
2.3 每位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申請表內可填報所有類別的獎項及資格,最多可填寫10項。
2.4 申請人必須把所屬類別之獎項或資格之證書/證明掃瞄成為一個容量少於5MB之PDF格式檔案,所有掃瞄之文件必須為A4尺寸。申請人如於同一類別中獲得多於一個獎項/資格,請選用黑白模式連續掃瞄所有證書/證明並儲存為一個少於5MB的PDF檔案,並上載至所屬類別之欄位。
2.5 如為「音樂類別」申請人,除上載相關獎項或資格之證明外,必須錄製表演影片並上載至報名系統內。表演影片要求如下:
2.5.1 只需單曲表演;
2.5.2 申請人於開始錄影表演前,須先介紹自己姓名、申請編號 (格式:APC4XXXXX) 及曲目名稱,鏡頭須清楚攝錄申請人樣貌;由介紹至表演完畢之音樂錄製不可變換鏡頭及有後期加工,並須清楚攝錄雙手的演奏動作;
2.5.3 每項樂器表演不可多於5分鐘;
2.5.4 檔案容量不可多於500MB;
2.5.5 檔案必須可於Windows Media內播放。如檔案不能開啟,有關項目被視為無效而不獲加分。
2.6 如申請人擁有的才能並不屬於「特別招生計劃」內所列的獎項/資格,除上載獲獎紀錄證明外,必須上載比賽的相關章程及獲獎名單,否則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2.7 申請人於網報系統遞交申請表後,仍可於「特別招生計劃」報名期內更改資料,更改資料時間至2024年1月31日晚上11時59分。逾期更改之申請,將不獲處理。
2.8 如申請人未完成「入學考試」報名手續、於「特別招生計劃網報系統」內未填妥報名資料、未能上載相關證書/證明/表演影片或上載文件無法閱讀及逾期遞交報名表,其特別招生計劃之申請將不獲處理。
2.9 特別招生計劃之申請結果將於2024年5月上旬公佈入學考試成績時,由校方一併公佈。

3. 審查及評分

3.1 具上述資格之申請人,經本校審查評核後,可於其報讀志願所要求之所有入學考試科目分數各加20至50分(如申請人因某項才能而獲加40分,其報讀志願所須考之三科考試科目每科可獲加40分,即其總分共累加120分)。
3.2 單項特招類別,即學術類別(科普範疇)/學術類別(人文範疇)/體育類别/音樂類別/全人發展類別內不可獲加超過60分,惟不同類別可累積加分。
3.3 經審查後,申請人提交之資料如未達相關資格要求,將不獲加分。

4. 聲明及責任

4.1 如獲錄取之申請人,必須於校方指定日期內遞交有關獎項及證書之正本供本校註冊處核對。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本校保留向有關機構/單位查核學生獲獎及證書等資格的權利。
4.2 特招申請人提交之資料須全部屬實,如所遞交或填報資料不實,本校有權取消申請人之申請、入讀、學籍及學位資格;所有已繳交之費用及文件將不予退還。申請人同時須承擔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4.3 獲錄取之申請人於入學後有義務參與相關的校內外活動及比賽,以繼續發展其所長及協助推動多元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