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之學生身份以所持之證件為準,並必須持以下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報名及入學,類別可分為:
學生類別 身份證明文件
澳門學生 有效之澳門居民身份證
香港學生 有效之香港居民身份證(申請人如持香港非永久居民身分證並以學生簽注身份入境香港時,將不具備香港居民身份之申請資格)
台灣學生 有效之台灣護照
內地學生 有效之內地居民身份證
國際學生 有效所屬國籍之護照
  • 申請人如持有多於一個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名及註冊入學期間只可以一個身份入讀本校學士學位課程。例如同時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及香港居民身份證,只可選擇以澳門居民身份或香港居民身份報讀本校。
  • 如申請人持澳門非永久居民身份證、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國家及地區身份證明文件之申請人,必須清楚了解自行所持有的身份證明文件是否已符合在澳門及以非本地學生在澳逗留的有關澳門法律規定,以便向有關當局申請在澳學習的「逗留的特別許可」,詳情可瀏覽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網頁。
  • 本校有權拒絶持過期或無效身份證明文件之學生入學。於申請、入學及在讀期間,如學生在澳門的居留許可或身份證明文件有效期問題而未能合法在澳門逗留及就讀課程,將由學生承擔可能引起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