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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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及申请条件
招生范围: |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全国三十一省市自治区招生,本校并未设定各省市招生名额上下限。 |
报名要求: | 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并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包括复读生),成绩达到该省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 /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 |
英语要求: | 申请人之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且同年高考之英语科成绩须达110分或以上(以英语单科150分制计算,其他计分制将以此比例调整)。 |
注意事项:
- 内地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之内地居民身份证报读本校本科课程,并只可于报名及注册入学期间以一个身份(即内地居民身份证)入读本校。
- 内地申请人有责任清楚了解自行所持有之身份证明文件(如内地居民身份证、录取后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一年期多次往返之逗留签注(D)」)已符合非本地学生在澳逗留之有关澳门法律规定,以便入学后向有关当局申请留澳学习之「逗留的特别许可」,详情可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网页。
- 澳大在内地招生是经过国家教育部及相关部门之批准。有关入学手续及要求,必须符合本校制定之内地招生政策及国家对出入境人士之规定。
报名日程
终止申请或学籍
- 澳门大学有权取消申请人之报名、录取、奖学金、注册及就读资格,如申请人:
- 填报不实资料;或
- 递交伪造学历或其他证明文件;或
- 入学过程中有任何不实行为。
- 申请人同时须承担上述行为可能引起之一切责任。
- 被取消资格者,其已递交之文件及缴交之费用将不予退还。
- 本校有权拒绝曾向本校提供不实或虚假资料之入学申请。
- 澳门大学之注册学生不得同时在其他高等教育课程注册及选科,其中包括澳门大学所开办的课程。如有此等事件发生,学生必须向有关教育机构如实申报,而澳门大学亦有权终止该生之学籍。